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无需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银川晚报   2018-05-17 10:52

[摘要] 5月15日起,办公积金贷款无需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5月15日起,办公积金贷款无需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图片源自网络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的紧急通知》,全面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有关事项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8年5月15日起,各业务窗口在办理贷款或提取业务时,不再要求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确需留存的,一律由各分中心、中心服务大厅及业务委托银行窗口负责复印存档,且不得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各业务窗口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利用高拍仪、扫描仪、复印机等电子影像设备进行身份信息留存,并纳入档案管理,在办理业务时调取复用。

此外,还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充分利用本地地区人口信息库共享核验手段,建立职工身份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自动比对核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