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日,记者从银川市住建局获悉,银川市不断放宽惠民政策,适时调整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收入标准。
●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650元
●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经适房,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80元
●申请限价商品房,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130元
2月2日,记者从银川市住建局获悉,银川市不断放宽惠民政策,适时调整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收入标准。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收入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得高于1650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承租资格、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3580元;申请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130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数据显示,2017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2981元。按照《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2018年2月1日起对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家庭收入标准进行调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标准60%以下”,即由上一年度的153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650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承租资格、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3倍”,即由上一年度的331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580元;“申请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5倍”,即由上一年度的381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高于4130元。
据了解,针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提高,银川市对申请条件中“家庭收入标准”进行动态调整,自2009年以来,已调整8次,确保一些收入略超出上一年度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樊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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