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住建发〔2017〕95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房审核、分配程序,确保住房保障政策 实施的公平、公开、公正,现将《银川市保障性住房2017年第六批预摇号配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任淑娟,6899958)
银川市保障性住房2017年第六批预摇号配租实施方案
为了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流程,结合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登记对象
(一)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住房保障证》的家庭(差额补贴的家庭可以登记)。
(二)若以上家庭未在电话短信通知时间内进行登记,由住房保障中心在住房保障办公信息系统中导出名单,结合房源情况在保障对象申请时所在行政区房源中进行集中摇号配租。
二、配租原则
本次配租遵循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配租顺序原则、多房源点选择原则和楼层分配原则。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家庭人口按住房保障审核年检登记时,《住房保障证》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登记一致的人口为准。原则上3口人选配房源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或二室一厅住房;2口人家庭选配建筑面积在40-50平方米或一室一厅住房,1口人家庭选配建筑面积在30-40平方米或一室住房。 3口人以上家庭选配房源建筑面积可在60平方米以上或二室一厅住房。
(二)配租顺序原则。摇号配租先后顺序按照《意向登记表》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摇号。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轮候对象可在公布的房源点中自愿选择三个房源点,愿意服从分配的轮候对象,可参与剩余房源轮候。
(四)楼层分配原则。获得配租资格的轮候家庭进行电脑摇号随机分配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属孤老或视力、肢体残疾(1-3级)等居住高楼层有困难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低楼层房源。
多层住房(六层及以下)的3层以下为低楼层;小高层(11层及以下,带电梯)的5楼以下为低楼层;高层(11层以上,带电梯)的10楼以下为低楼层。
三、配租登记
按照配租登记对象分公租正常和优先若干组,分别为:
公租类型正常组;
公租类型优先低层次组。
四、配租房源
配租房源均为预交工房源,由保障中心在住房保障大厅公示。
五、登记配租
(一)登记确认(2017年11月20日 - 11月28日)
银川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通知参加配租家庭领取《意向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结合家庭情况选择房源,如实填写《意向登记表》确认登记,其中需优先配租低楼层房源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各受理人员按工作要求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家庭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准予登记的,在《住房保障证》加盖摇号登记确认章(确认章名称:银川市保障性住房配租登记确认章,年月日,经办人)。
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意向登记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的,由住房保障中心在住房保障办公信息系统中导出名单,结合房源情况在保障对象申请时所在行政区房源中进行集中摇号配租。
(二)公示
配租房源在银川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三)住房保障信息办公系统建立配租方案及登记家庭信息录入(2017年11月20日- 11月28日)。
银川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在登记确认的同时,按分类对各组登记家庭配租登记表进行核对,并建立配租方案,录入信息系统。
(四)公开摇号配租(时间另定)
1、邀请公证处、相关部门、媒体及申请人代表共同参与现场摇号配租,其中申请人代表随机产生。在公证处、相关部门、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的现场监督下,按照配租顺序,依次随机摇号产生配租房号,摇选结果不得更改,直至此次拟配租房源摇完为止。
2、公示。摇号结束后,将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www.nxyczjj.gov.cn、银川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公示摇号配租结果。
(五)退出
已摇号配租的申请人放弃配租房屋的,可在办理安置时提交书面放弃申请,2年内不再轮候。
(六)办理配租入住手续
1、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对配租成功家庭住房、收入、社保等保障资格进行联审。
2、市住房保障中心在房源交工后,确定办理配租手续时间和地点,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确认配租结果的家庭携带《住房保障证》、身份证及户籍(或居住证)等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配租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一个月后,房屋另行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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