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7日,记者获悉,近期银川市空气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且今年前11个月银川空气中的PM10同比上升10.4%。为此,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向相关工业企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企业立即自查整改,所有物料必须进场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环节必须封闭作业,严格控制物料运输、装卸、转运环节扬尘。
●所有物料必须进场堆存,不得露天堆放
●易产生扬尘的环节必须封闭作业
●物料运输车辆应密封或篷盖
12月7日,记者获悉,近期银川市空气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且今年前11个月银川空气中的PM10同比上升10.4%。为此,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向相关工业企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企业立即自查整改,所有物料必须进场堆存,易产生扬尘的环节必须封闭作业,严格控制物料运输、装卸、转运环节扬尘。
据了解,在物料堆存方面,要求堆场、料场、煤场采取全封闭措施。未实现封闭的堆场、料场、煤场,应采取防风抑尘网(墙)配备喷淋系统,对堆存物料进行有效覆盖。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须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堆场内进行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时应喷水抑尘,在重污染天气时禁止进行搅拌、粉碎、筛分等产生扬尘的作业。
企业方还要在物料运输、装卸、转运环节严控扬尘。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严禁敞开式运输,车厢应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防止沿途抛洒造成扬尘污染;堆场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冲洗保洁设施,严禁运输车辆带尘带土上路。装卸作业应采取密闭方式,装卸、堆场内倒运等作业须严格喷淋抑尘,重污染天气禁止打开篷布进行装卸、倒运等作业。另外,工业企业的堆场场坪及路面要进行硬化,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路面整洁;企业要根据生产和外界环境风力等级情况,适当增加洒水清扫次数;堆场外道路上洒落的物料,应及时收集清理。
为督促企业严控扬尘污染,环保部门将对各企业防控扬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实行上限处罚,责令停产整治。(记者 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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