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4日4时40分许,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巷头社区富康北路4巷一出租屋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8月24日1时50分许,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街道永阜村永强大道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
8月14日4时40分许,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巷头社区富康北路4巷一出租屋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8月24日1时50分许,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街道永阜村永强大道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
近日,公安部消防局通报了广东、浙江相继发生的出租屋较大亡人火灾事故,要求深刻吸取火灾教训,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出租屋、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多发势头,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银川消防提醒,出租屋业主出租的房屋应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应以合同或书面的形式明确告知承租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违章用火、用 气等消防安全内容。房屋每个楼层必须至少配置1具2千克ABC干粉灭火器,并保持其性能完好可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严禁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放置杂物,严禁封堵安全出口。承助人应会正确使用消防灭火器材。同时,要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安装和使用超规格的保险丝、片,做 到人走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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