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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退宅基地购房给奖励”需防“被上楼”

新京报  2015-06-04 08:43

[摘要] 在农民失地后“市民化待遇”缺乏十足保障的前置条件下,安徽着眼“稳房市”,实行以购房奖励激励农民退出宅基地的举措,可能带来不少问题。

在农民失地后“市民化待遇”缺乏十足保障的前置条件下,安徽着眼“稳房市”,实行以购房奖励激励农民退出宅基地的举措,可能带来不少问题。

在楼市、股市持续冰火两重天之下,部分地方政府的“楼市维稳”正在升温——据报道,6月2日,安徽省住建厅网站发布《我省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全省取消限购和限价、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与此同时还明确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

客观而论,当前我国部分农村的宅基地分布确实过于分散,无论是基于新农村建设集中化居住,还是节约土地资源的目的,地方政府通过一些鼓励性政策改变这一现状,很有必要。

此前有媒体也报道,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试点已经启动,将在国内宅基地空置率不低于8%的部分县城农村展开,其具体路径就是:调研宅基地空置率;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宅基地金给农民等。从土改层面看,安徽省的相关举措也算是种尝试:农民以获取购房奖励为条件,自愿退出宅基地用以还耕还林,也意味着其使用权及附属物权的让渡。

但从舆论反响看,很多人对此表示忧虑:在农民失地后“市民化待遇”缺乏十足保障的前置条件下,以购房奖励激励农民退出宅基地,是否妥当?更何况,安徽这一鼓励性政策是跟稳房市捆绑推出的,它会否衍生出架空部分农民土地权益的风险,暂未可知。

就眼下而言,安徽的“退出宅基地购房给奖励”,难逃几重隐忧:有可能与《新预算法》对地方财政支出的要求相冲突,还可能滋生出农民“被上楼”的行政乱象。就前者看,安徽省对自愿参与农民的一次性购房奖励资金究竟从哪出,理应说清楚。

尽管安徽的该政策就“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明确了“自愿”性质,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必要防止地方政府强迫农村“洗脚上楼”的现象。这并非杞人忧天,这种乱象之前已屡屡发生。毕竟,在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背后,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利益诉求,那就是通过托市达到保地价的目的,而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历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头。

其实,不论是出于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还是要素资源的流向看,“曲线托市”都难抵房地产市场化的大势。我国老龄化社会已加速到来,而这必将会对住房供给产生较强的溢出效应。虽然近一年来货币政策宽松,相对稳住了我国房价下探势头,但之于合理的房价租售比、房价收入比,很多城市房价还存在回调空间。再者,“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的政策下,农民购房选择区域仍主要局限于当地县城或地级市,这在包括人口、资金在内的要素资源向一、二线中心城市汇集的趋势下,其效果也不用高估。

说到底,在既有政策框架下,积极地探索宅基地退出有意义,但在保障农民自愿支配权外,还得用更完善的利益保障机制,确保其退出过程中的议价权、失地后对城镇化红利的分享,而不能只是作为托市的附属动作。否则,它对农民权益带来的长远性损耗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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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一条“住房公积金信息沉默6年,何时披露?”的新闻引起各方关注,那么银川情况如何?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27日已通过官方网站,首次用标准格式发布了2014年度工作报告。

据了解,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往年也会定期发布有关信息的公报,今年是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的规定,用标准格式发布,对机构概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等作了详尽说明。目前银川市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每年6月底前,都将以年度报告形式披露前一年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开户单位3619个、职工人数达到30.21万人,累计缴存总额达到184.84亿元。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9.88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共发放个人贷款9757户,比上年增长54%,发放金额27.95亿元,比上年增长68%;个贷率达到62%,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累计发放个人贷款6.9万户、发放金额116.44亿元,个贷余额为52.26亿元,支持广大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累计发放保障房建设项目贷款8.74亿元,保证保障房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继2013年增值突破6000万元以来,2014年全年实现增值8153万元,资金运作效率稳步提高。目前已累计从住房公积金增值中,为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亿元,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

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处处长吴卫东介绍,公积金缴存人的个人信息不在公开披露范围。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外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缴存单位及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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