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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统计为42940.30亿元

经济日报   2015-03-26 09:10

[摘要] 财政部今天公布了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土地市场呈现低迷状态、土地出让收支规模小幅增加,是去年全国土地市场的主要特点。

财政部今天公布了2014年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土地市场呈现低迷状态、土地出让收支规模小幅增加,是去年土地市场的主要特点。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2014年,土地出让收入42940.30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招拍挂和协议出让价款37956.43亿元,增长1.7%;补缴的土地价款1886.89亿元,下降1.1%;划拨土地收入935.94亿元,增长5%;出租土地等其他收入2161.04亿元,增长43.1%。当年,从土地出让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别为631.97亿元和643.84亿元,增长22.4%和25.4%。同年,土地出让支出41210.98亿元,同比增长0.8%。

数据显示,土地出让收入呈现两个明显特征。首先是土地出让收入增速逐季回落,分季度看,一季度增长40%,二季度增长14.2%,三季度增长0.5%,四季度下降21.6%。其次是土地市场需求出现分化,地区间土地出让收入增速差异明显,东部地区24605.86亿元,增长7.0%,占57.3%;中部地区10483.35亿元,下降0.8%,占24.4%;西部地区7851.09亿元,下降2.6%,占18.3%。分省(区、市)情况看,北京、天津、湖南、陕西、青海、西藏等16个省(区、市)正增长,辽宁、黑龙江、海南、云南等15个省(区、市)负增长

针对当前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依然严重,违法违规形式多样。在土地征收方面,突出表现为少批多征、未批先征、越权审批;在土地供应方面,存在虚假“招拍挂”、以协议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违规划拨供地、“毛地”出让、低价出让等现象,造成土地出让收入流失严重。

该负责人说,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方面仍存在问题,一些地方存在少征、缓征、减免和返还土地出让收入的行为;一些地方未将土地出让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以土地开发、奖励款等名义返还土地出让收入,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还有一些地方未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出让收入缴入国库。此外,土地出让支出管理也不尽规范。

为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财政部要求,健全土地督察审计制度,及时查处和纠正土地征收和供应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征收和供应管理;建立健全土地出让收支审计制度;将土地督察和审计结果,作为地方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此外,财政部还要求,全面清理土地优惠政策,废除各地自行出台的土地出让收入减免缓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制定涉及土地出让收入的优惠政策;对于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制定涉及企业土地出让收入的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等变相减免政策,应当一律全部予以取消。同时,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管,严格土地供应合同执行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管理和预决算管理。

推荐阅读: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

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改革,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完成顶层设计、法律授权基础上,正式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记者在25日结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上获悉,根据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源部成立了由部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共同推进试点的工作机制。国土资源部将与试点所在省级党委、政府组成工作组,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受部党组委派参加省级党委政府工作组,并派出人员全程参与33个地方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所在省级党委政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试点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承担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主体责任。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说,目前改革试点顶层设计、法律授权已经完成并形成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这些事项均经过中央批准,试点工作进入启动实施阶段。姜大明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对改变我国土地公有制性质的主张,要旗帜鲜明加以反对;对借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实的行为,要依法查处、重典问责;对在改革中发生损害农村权益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坚决纠正。试点地区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编制好试点实施方案。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划定性基本农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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