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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怡苑5业主将房屋分隔出租牟利

——住房保障局首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新消息报   2013-07-01 08:18

[摘要] 6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对兴庆区双怡苑小区的5户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也是新修订的《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自2012年10月颁布实施以来,首次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6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该局对兴庆区双怡苑小区的5户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也是新修订的《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自2012年10月颁布实施以来,首次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规定: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居住。而双怡苑小区的这5套房屋,面积皆在100多平方米,除卧室外,连客厅都被隔成了好几间出租。一套房里住着十几人,人均居住面积只有5平方米。因该小区位于宁医大总院附近,所以租住户皆是病人、陪护人员等。1人住一天的租金在40元-60元,一套房的租金一年下来达10万元之多。在暴力的驱使下,这种将一套房隔成若干间的现象才屡屡出现。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租赁管理科科长袁文彪介绍,这种情况在银川十分普遍,因扰民等问题,遭投诉特别多。出租人会擅自改变房屋构造结构,改变水、电、气线路等行为,不但影响了房屋使用、防火、公共卫生安全,过于密集的居住密度更无法保障承租人的基本居住生活条件。6月初,住房保障局对被查的5户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但至今还有一户在玩“躲猫猫”,导致告知书无法送达本人。按照规定,接到告知书后,若3个工作日内当事人不听证,住房保障局将下发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对每户罚款3万元。(记者陈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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