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银川市在建经济适用房竟成他人的谋利"工具"

宁夏日报  2012-02-24 09:03

昨天,记者接到报料称,有人在宁夏某社区网站上公开转让《住房保障证》,通过获取转让费来谋利。

记者随即登陆该网站“二手信息”页面,发现一则由网名为“kiss文”发布的信息:“有一张银川市《住房保障证》转让,北门满春和火车站有经适房,经适房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本人将协助办理各项手续,签订协议,预购从速。联系电话:139XXXXX033”。

佯装成购房者,记者拨通了所留电话号码,一名徐姓男子向记者介绍了基本情况。他说,他手上的《住房保障证》是用了1年多时间以妻子的名义才办好的,可以凭此证购买位于兴庆区满春家园和西夏区火车站以北的经济适用房,因为之前他已经申请到了金凤区五里湖畔的经济适用房,所以才将这张《住房保障证》转让,只收取2万元的转让费。

“是不是必须以你们的名义购买呢?以后还能过户吗?”记者追问。

“必须以我妻子的名义购买,你放心,咱们先签一个协议,实际上房子就是你的,不过5年以后才可以过户。所以,我特地说明"协助办理各项手续,签订协议",这点你放心,我现在就住在五里湖畔,跑不了。”

当记者表示自己是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价格能否再优惠一些时,对方表示,现在的价格已经很低了,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只有3000元左右,自己只收2万元转让费,实在没有再优惠的空间了。他随后追问道:“你是一次性付清还是要贷款?”

“肯定要贷款。”记者答道。

“贷款就难办了,以后你要是不还贷款,我就要负责还贷。你一次性付清,如果考虑好了,咱们见面商量。”说完,他结束了和记者的通话。

记者随后查阅了《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按照第32条、35条及36条相关规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动态管理;已享受福利分房或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

兴庆区一位市民说,这些规定已明确了徐某不具备再次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那么,他又是怎样成功申购到第二套经济适用房的呢?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给真正需要经适房的困难群体一个平等享受优惠政策的机会。

从源头上堵漏洞

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那些急需住房保障的人。然而,不和谐一幕却经常出现,使得本应作为保障性住房的经济适用房成了个别人谋利的工具,那些真正需要住房的人却翘首苦盼。

就徐某透露出来的信息不难发现,他已经享受过一次经济适用房政策,但依然取得了第二套经适房的指标,并在网上公开转让。这恐怕不仅仅是其个人的骗购,我们不禁要问,相关部门是如何监管的?

如果相关部门仅仅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恐怕达不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关键要建立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