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评论 > 正文

银行一员工骗购经济适用房 市民微博举报被取消资格

新消息报  2011-11-02 11:50

本报讯继10月23日农行宁夏分行员工马某某提供虚假收入证明骗购经济适用房被查处后,昨日,“@银川住房保障”再次公布了一起经网友微博举报,取消骗购者经适房购买资格的处理结果,骗购者焦某某同为银行从业人员。

10月24日,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发现,举报马某某、名为“@XX银川经适房”的网民再次爆料,宁夏银行员工焦某某有骗购经适房行为。根据微博提供的线索,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核查发现,焦某某于2010年8月10日以无固定职业名义向社区提供相关材料申请购买经适房,提供的个人月收入证明为710元,并于2010年底成功获得银川市住房保障证。但经调查,焦某某于2009年12月底被固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录用,在试用期2010年1月至6月期间工资为800元,2010年7月转正至2011年4月底期间,工资按固原市信用联社绩效考核标准计发,月平均工资超过3000元。2011年5月,焦某某受聘于宁夏银行,现仍在6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每月2210元,实发工资1795元。

根据《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试行办法》,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银川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才具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资格。2010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约1400元。根据查实,焦某某工资收入超出可申请范围,有骗购嫌疑,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决定取消其经适房购买资格,收回《住房保障证》,5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保障。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市民发现违规、骗购行为,应及时举报,可采取电话、书信、微博等多种方式,住房保障部门一定会件件有回音,让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市民住上保障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