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业内人士介绍说,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产生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进程紧密联系。上世纪90年代,我国城镇住房供应不足,加快建设、增加住房供应是客观需要。
业内人士介绍说,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产生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进程紧密联系。上世纪90年代,我国城镇住房供应不足,加快建设、增加住房供应是客观需要。当时刚刚起步的房地产业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单一,从银行贷款几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选择。于是,建设部主导设立了商品房预售制度。
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预售条件、监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分中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