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属于自家的宅基地上建起了高楼大厦,而自己仍居无定所。昨日,固原市清河镇和平村30余户村民联名向本报反映,他们的房子被强行拆迁3年多了,至今没有补偿安置。
原属于自家的宅基地上建起了高楼大厦,而自己仍居无定所。昨日,固原市清河镇和平村30余户村民联名向本报反映,他们的房子被强行拆迁3年多了,至今没有补偿安置。
据了解,2006年和平村被纳入固原市旧城改造项目之一,随后由国土部门颁发土地出让确认书,被一家房地产公司摘牌取得项目开发权。同时,规划部门出具了选址意见书,并向开发企业颁发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拆迁工作由固原市城管部门承担,并制定了拆迁方案,发布公告后开始拆迁。
当时,该项目共涉及和平村41户,房屋拆迁总面积1.2万多平方米,补偿实行实物置换的方式,并给居民18个月拆迁临时安置过渡费,过渡费标准分别按营业房每平方米5元、住宅用房每平方米3元补偿,同时还有每平方米3元的搬迁补助费。这两种费用均在拆迁双方达成协议之后领取。同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营业房根据房子构造每平方米补偿800元至1200元,住宅房根据房屋结构每平方米补偿400元至800元。另外,对配合拆迁的住户,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但住户并不接受现金补偿,而是要求“拆一还一”。由于拆迁双方对补偿标准及补偿方式有异议,导致拆迁协议迟迟未签。2007年5月,住户的房子被强行拆迁。
房子被拆后,部分拆迁户就各种拆迁费用分文未领,投亲靠友居住或外出租住度日。3年多来,拆迁户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对此,固原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和平村的拆迁补偿标准在当时算是比较高的,但拆迁户依然不同意。之后,政府积极进行解决,并召开相关会议,督促企业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目前,已有部分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和安置协议。负责该项目拆迁工作的固原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妥善安置剩余的拆迁户,将通过提高补偿标准或按照房屋成本造价安置。目前,相关安置事宜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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