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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违规转让、出借、出租廉租住房者

新华网  作者:曹健  2010-06-22 07:09

[摘要] 自治区将加大对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骗取廉租住房补贴资金、骗购经济适用住房,长期空置、违规转让、出借、出租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除收回外,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新华社银川6月20日专电 自治区将加大对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骗取廉租住房补贴资金、骗购经济适用住房,长期空置、违规转让、出借、出租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除收回外,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 《关于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各市、县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资产、住房等状况的审核,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示、轮换和退出制度,确保配售过程公开透明,配售结果公平公正,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意见》还规定,已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再购买住房的,要按照同等地段价格补交土地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并按二套住房政策再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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